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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养条款及细则:

 

我们一般只提供电子产品有限保养服务,除特別注明或指定型号外,所有电子产品皆享有一年保养服务,开始生效日期为本公司或本公司已授权合作的其他分销商所发出之有效收据/发票日期。请于购买后十天内在网上填妥保用资料,否则会引致免费保用服务之延误 或 我司有权拒绝此保用服务。

 

条款如下:

1] 为保障保养期内之免费服务,维修时必须出示有效的保养証(如有)及购买商号(本公司或本公司已授权合作的其他分销商)之收据/发票正本,以及需维修的机身编号纪录是由本公司发出的, 否则本公司有权不提供维修服务。

2] 保修服务並不包括以下情况:

a)产品之任何部份有碎裂、生銹、水渍、腐蚀、裂痕、灼烧、 凹凸、损毁、不完整的零件及其他表面损坏。

b)人为意外、疏忽、输入不适当的电压、安装或测试不当、擅自修理或改装所造成之损坏;使用不当器材或器材本身之不正常运作所引致之直接或间接损坏。

c)原装保用标籤被撕除、涂改或不完整;且产品序号必须与保养証上相同(如适用) 。

d)客户提供虚假保养讯息,但在本公司的判断下如产品是属于可以维修的,公司或按情况可能对客户就更换零件及配件另行报价,在客户同意下进行收费的修理,更换后之损坏零件及配件归属本公司。

3] 经更换后之任何损坏零件,将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不会负责因维修时所致外壳花痕或损坏。

4] 如因产品故障而导致贵户有任何或间接损失,本公司一概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5] 保养期内, 如需维修,客户需要自行承担维修品到本维修中心之运费。维修后,由本公司通知客户取回已维修好的货品。

6] 如产品或其零件已经停产,或产品的损坏是无法维修,本公司有权不予维修而不需给客户替换其他产品。

7] 遗失付上之收据/发票恕不补发,敬请妥善保管,並于要求修理时出示正本给本公司查阅,方为有效。

8] 如客户选择以邮寄方式寄到维修中心检查,需承担来回运费,到付件将会被拒收。

9] 任何条款如有更改,本公司均不作另行通知。

10] 有任何争议,本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11] 英文版本与中文版本倘出现任何抵触或不相符之处,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12] 此维修保养服务只适用于香港。

 

 

客户服务及维修中心:

香港九龙观塘巧明街99号巧明工厂大厦CD座2楼E01室

WhatsApp/电话: +852 96006686
电邮: cs@tx-5.com.hk

服务时间:
星期一至五:10:00 - 18:00 (需Whatsapp 预约)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 : 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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